本分局隸屬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置分局長,承警察局局長之命,綜理分局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置副分局長襄理分局業務。分局下設6組3室2隊1中心6所與1分隊。
交通管理規劃與交通秩序整理之督導執行、交通執法查察取締、道路施工交通管制會勘及其他交通業務等事項。
依轄區劃分警察勤務區,執行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