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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治安會議作業程序

目的:為貫徹改善治安人人有責及警政社區化理念,有效運用社區人力資源,循自動與互助精神,凝聚居民關心社區治安共識,從事治安綜合規劃,共同締造平安家園。

 
  • A1 社區團體負責人拜訪社(學)區尋求社區居民及學校學生家長等之合作意願。建立機 關、學校、社團、工商行號、金融機構、村里鄰長、社區代表等相關預防犯罪熱心人士資料庫,俾利邀請參加社區治安會議,提供建言。
  • A2 邀集社區關心治安之居民及學校、分局、派出所、鄉鎮市區長、村里鄰長、民意代表 等召開說明會,共同討論選定實施之社(學)區範圍,並招募與組織社區治安行動志 工。
  • A3 邀集社區治安行動志工召開工作會,進行任務分工,編寫社區治安死角調查問卷,調 查社區可能存在的治安問題,並繪製社區治安地圖,標明治安死角位置。
  • A4 邀集社區居民及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民意代表等,召開社區治安協調會,針對社 區治安死角,共同協商處理方法(例如成立守望相助隊、校園安心走廊等)及確定負 責執行之單位,檢討執行情形及討論改進意見。
  • A5 召開成果發表會,將歷次相關之社區治安會議紀錄,透過社區各種管道(例如社區公 布欄、社區報),公布周知,廣邀其它有意願之社區共同參與。
  • A6 針對社區治安會議之決議,進行相關工作之推展: 1.社區組織之自發性工作,如成 立守望相助隊、校園安心走廊等。 2.訴諸政府單位,尋求公權力協助。
  • A7 定期邀集社區居民及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民意代表等就執行情形持續追蹤改善。 對於各社區治安會議決議列管案件已如期完成者應與社區治安會議中提報成效。對於 未能如期完成者,亦應於社區治安會議中提出未完成原因檢討報告,並提出改進對策 及修正完成期限,落實執行。